針對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0364號教育類032號提案所言的“增加部屬高校”,教育部在12月6日由官網公布的答復函件中表示,目前不宜擴大中央部門直屬高校規模。
教育部介紹,這份名為《關于在老少邊地區增設教育部直屬高校,加快教育精準扶貧步伐的提案》收悉后,經商財政部予以答復。就其提出的“高度重視老少邊地區發展高等教育事業在精準扶貧工作中的重要性”問題,答復稱,2017年,中央財政在原支持地方高校發展資金、地方高校生均撥款獎補資金的基礎上,整合設立支持地方高校改革發展資金,支持各地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預算撥款制度,提高生均撥款水平推動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內涵式發展,支持地方高水平大學建設。在資金分配上,采取因素法以省為單位進行分配,通過引入貧困因素、財力困難因素等指標向老少邊地區傾斜。
2019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發展資金的83%用于中西部地區。在資金使用上,賦予地方較大的自主權,地方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統籌安排支持當地高等教育事業發展。同時,中央財政在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下達經費的文件中,也明確要求地方在分配專項資金時,要向貧困地區、民族地區高校傾斜,向民族院校和薄弱環節傾斜,引導地方支持老少邊地區高等教育發展。
另外,為解決中西部地區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相對不足的問題,財政部會同教育部于2012年起開展支持中西部高校提升綜合實力工作,支持沒有部屬高校的中西部14省份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重點建設1所地方高水平大學即“一省一校”,中央財政2012—2019年累計安排98億元。
答復稱,下一步,中央財政將切實貫徹黨中央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指導意見等精神,認真落實《教育脫貧攻堅“十三五”規劃》,繼續通過現有渠道,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優化支出結構,完善分配方式,支持引導老少邊地區高校辦出特色、辦出水平,提高辦學質量。
對于增加部屬高校的問題,答復指出,世紀之交,針對高教管理體制存在的中央部門和地方政府分別辦學、條塊分割、重復建設、辦學效益低等問題,我國進行了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原由60多個國務院部委和直屬單位管理的近400所普通高校,大部分劃轉地方管理,只有二十余個部門繼續管理118所普通高校。經過短短十多年的發展,我國普通高等學校數量由1000多所發展到目前的2956所含獨立學院257所,其中中央部委所屬院校為118所,地方管理的高校2838所,地方管理普通高校占全國普通高校總數的96%。中央和省級兩級政府管理,以省級政府管理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已經形成。
按照《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要求,應進一步深化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完善以省級政府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體制。《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也明確提出:“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原則上由地方管理,中央保留少量承擔全局性、戰略性、示范性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因此,目前不宜擴大中央部門直屬高校規模。
教育部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將按照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大力加強省級政府對高等教育統籌,完善以省級政府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體制,推動地方政府加大對所屬高校的經費投入,健全投入機制,共同促進老少邊地區地方高校持續健康發展。(來源:中國教育在線)